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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的监管证件有哪些

随着海关总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目前我国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至41种,除部分特殊情况外,已实现联网核查38种。

其中,涉及进口化妆品的监管证件有《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由海关负责口岸验核。

年来,受益于“颜值经济”消费升级,伴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和化妆品进口手续的进一步优化,中国进口化妆品市场不断扩大成为全球化妆品市场关注的焦点。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相关许可证件的那些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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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 义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等)或者口腔粘膜、牙齿,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二、适用范围

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进口。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化妆品应当凭《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办理海关申报手续,海关对上述监管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上述监管证件相关信息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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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条件及材料

0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申领条件

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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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申领条件

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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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之后如何向海关申报

企业依流程取得相关证件后,在进出口申报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上传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直接申报即可。“单一窗口”系统自动比对证件信息,如发现申报信息与证件填报要求不符,系统将提示比对不通过。

五、申报注意事项

1.进口化妆品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3.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国家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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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口规则有变,明年1月实行

12月20日,据消息称,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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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来,国家为推动化妆品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明细部署。作为国内消费市场的外在驱动力,进口化妆品也是激发本土品牌“战斗力”的推动者,其入境管理显得格外重要。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的取消,或将改变化妆品市场的竞争格局

进口“开放”,新的竞争格局

互联网与物联网的飞速发展,为海外品牌入驻中国市场制造了机会。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媒体的成熟,也极大地提升了消费者对海外化妆品的关注度,加上跨境电商的大力支撑、各大平台的红利扶持,国人了解海外品牌的途径越来越多。进口化妆品成为我国化妆品产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释放国人消费力的动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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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统计,11月全国进口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4.02万吨,金额为142.10亿元;前11个月进口总量43.80万吨,金额为1473.36亿元,分别增长5.4%和16.1%。进口化妆品数据的增长,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严控监管,以及入境工作的调整优化。

早在2016年,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加强进口化妆品的溯源管理,保障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规定》单独对“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便于收货人填写基本备案信息,质检总局建立了进口化妆品收货人信息化平台,同时明确收货人只要在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基本信息,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全国各地口岸到货并申请报检,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减轻了收货人的负担。

化妆品进口规则有变,明年1月实行

即便入境收货人备案再精简,备案工作的申请及受理还是需要时间。《规定》明确,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基础信息以及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存放场所等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收货人应当及时提出修改申请,由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以后才能修改。

如今,海关总署对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的“开放”,则简化了进口化妆品入境的工作流程

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将加快海外品牌在华的发展进度,进一步扩大其在中国的影响力。进口化妆品有利于激发中国市场活力和创造力,驱动本土企业及品牌创新和产业调整,我国化妆品市场或将形成新的局势。

门槛降低,危与机共存

取消境内收货人的备案事项,为进口化妆品入境降低了门槛,是国际化妆品市场良性竞争的积极信号。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门槛的降低是否会给不法经销商制造机会?是否给进口化妆品企业生产审批松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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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自网络

经海关总署及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的进口化妆品未批准入境、国内经销商销售未经批准进口化妆品等情况不在少数。今年10月,喵妆购网络科技(上海)有限企业涉嫌销售国家未经批准进口的海外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394元,罚款1182元。海关总署统计,11月有包括欧堤诗菠丹妮、NARS等品牌在内的13批次化妆品未准入境,原因包括被检出大麻籽油组分、标签不合格等。

各地相关部门对进口化妆品的监管力度在加大,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只是简化了入境的其中一道步骤。减流程不等于减查验、减监管,相关企业及收货人不应存有侥幸心理。

《规定》对收货人建立进口化妆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严格要求,旨在实现进口化妆品的可追溯性,保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问题产品,进而构建更加有序的营商环境和保障消费安全。

化妆品进口规则有变,明年1月实行

为严查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明确落实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第二十三条指出,违反进出口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失信企业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于产品质量的检验管理,国家在《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检验检疫局定期组织专家组对进出口化妆品进行等级评审,按照品牌、品种将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分为放宽级和正常级,并根据日常监督检验结果,动态公布《进出口化妆品分级管理类目表》。另外,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认可的场所,如未经许可擅自调离、销售或使用者将依法受罚。

随着新规的持续推行,化妆品产业的生产经营得到了严控监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进口化妆品入境的一次调整会给行业迎来怎样的变数?很快就知晓。